关于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9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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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

    检查的通知

    各股、所、注册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会同教育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我局决定对南谯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一、检查时间:812日——831日;

    二、检查内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

    三、检查对象:见“滁州市南谯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治理领导小组”提供的名单;

    四、检查要求:

    1.各所对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反登记工作和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2.各所于93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报给综监股,综监股于97日前报给“滁州市南谯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治理领导小组”。  

    附:1. “滁州市南谯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治理领导小组”提供的名单

    2.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非学科类范围: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

     

    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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